主职
语言
教育
香港大学 荣誉理学士
香港大学 教育文凭
伦敦大学 荣誉法律学士
东亚大学 中国法律文凭
专业资格
主要业务范围
民事诉讼,商业法律事务/事宜,物业转易,遗嘱及认证
经验
徐律师曾代表客户处理不同性质之民事诉讼及向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他也曾代表物业发展商开售楼盘,以及代表客户处理各式各样之物业转易。徐律师曾受高等法院法官委任为遗产之处理及接管人及信托人。他也曾代表客户处理遗产诉讼及向其提供专业意见。
徐律师亦曾代表香港及海外客户处理收购及合并丶公司重组丶股东协议丶买卖香港及外地公司事宜丶公司业务之查证并提供有关之专业意见;及发出查证後之专业意见。
社会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始於2014)
香港律师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成立的联合审裁团之审裁员 (始於2008)
香港当值律师计划之义务律师 (始於1983)
香港公证人纪律审裁团之审裁员 (始於2007)
香港唐氏综合症协会义务法律顾问 (始於2010)
香港丽景天主教中学法团校董会之校董 (始於2015)
香港天主教总堂区学校法团校董会之校董 (始於2015)
香港律师纪律审裁圑审裁员 (1994至 2010)
香港律师会之法律教育委员会委员 (1998至 2006)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入境审裁署审裁员 (1998至 2004)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事登记审裁署审裁员 (1998至 2004)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之校外主考员 (1998至 2001)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之校外主考员 (1998至 2001)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上诉委员会委员 (2001至 2007)
平和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 (2003至 2009)
香港特别行政区交通审裁处审裁员 (2005至 2009)
香港特别行政区监护委员会委员 (2005至 2011)
香港特别行政区上诉审裁小组 (建筑物条例) 之上诉(主席)审裁团团员 (2006至 2012)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入境审裁署副总审裁员 (2007至 2012)
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 (2011至 2014)
徐律师於2010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授予太平绅士职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