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職
語言
教育
香港大學 榮譽理學士
香港大學 教育文憑
倫敦大學 榮譽法律學士
東亞大學 中國法律文憑
專業資格
主要業務範圍
民事訴訟,商業法律事務/事宜,物業轉易,遺囑及認証
經驗
徐律師曾代表客戶處理不同性質之民事訴訟及向其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他也曾代表物業發展商開售樓盤,以及代表客戶處理各式各樣之物業轉易。徐律師曾受高等法院法官委任為遺產之處理及接管人及信託人。他也曾代表客戶處理遺產訴訟及向其提供專業意見。
徐律師亦曾代表香港及海外客戶處理收購及合併、公司重組、股東協議、買賣香港及外地公司事宜、公司業務之查証並提供有關之專業意見;及發出查証後之專業意見。
社會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 (始於2014)
香港律師會與香港大律師公會成立的聯合審裁團之審裁員 (始於2008)
香港當值律師計劃之義務律師 (始於1983)
香港公証人紀律審裁團之審裁員 (始於2007)
香港唐氏綜合症協會義務法律顧問 (始於2010)
香港麗景天主教中學法團校董會之校董 (始於2015)
香港天主教總堂區學校法團校董會之校董 (始於2015)
香港律師紀律審裁圑審裁員 (1994至 2010)
香港律師會之法律教育委員會委員 (1998至 2006)
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入境審裁署審裁員 (1998至 2004)
香港特別行政區人事登記審裁署審裁員 (1998至 2004)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之校外主考員 (1998至 2001)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之校外主考員 (1998至 2001)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上訴委員會委員 (2001至 2007)
平和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 (2003至 2009)
香港特別行政區交通審裁處審裁員 (2005至 2009)
香港特別行政區監護委員會委員 (2005至 2011)
香港特別行政區上訴審裁小組 (建築物條例) 之上訴(主席)審裁團團員 (2006至 2012)
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入境審裁署副總審裁員 (2007至 2012)
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上訴委員會委員 (2011至 2014)
徐律師於2010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授予太平紳士職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