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職
語言
教育
香港大學(法律學士) (1980)
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 (1981)
專業資格
主要業務範圍
全科執業偏重於訴訟、一般性商業及土地事務
經驗
劉永強律師曾代客戶處理一系列廣泛的訴訟事務及提供法律意見、民事方面有禁制濟助、股東糾紛、商業合約糾紛、仲裁、人事傷亡、專業失職及紀律事宜、知識產權訴訟、土地訴訟、債項追收、租約糾紛、家庭事務、僱傭關係、道路工程賠償、土地強制售賣等, 而刑事方面則包括代表控方及辯方作為出庭代訟人或發出指示的律師。
劉永強律師亦於本土及跨境的商業交易中, 均有豐富的經驗, 包括在香港的上市工作及相關盡職調查, 在中國及其他地方成立合營企業,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交易包括技術轉讓、發牌及特許經營、一般企業融資、收購及合併、成立公司及股東協議、債務重組、船舫買賣、一般性商貿合同如代理、分銷、租貸合同等。
他亦代表客戶處理有關一般性土地業務、商場租務、物業融資、新界土地交易、遺產承辦及管理、遺囑草擬、遺產保障計劃、移民事務、知識產權登記及保護、公証工作、公司秘書及代理事務等。
社會服務
在香港律師會服務
見習律師訓練檢討工作小組 (2000)
律師執業規則第5AA條檢討委員會 (2001)
專業進修評核委員會 (2001起)